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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华珠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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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华珠宝公司于1994年在新疆石油之城库尔勒市成立。先期由石油勘探部门承办,后改制成股份公司。 汇华珠宝公司主要经营黄铂金首饰、钻石饰品、珠宝玉器等。尤其以经营新疆和田玉更为本公司的主打产品,并兼勘探、开发、经营一条龙服务。 汇华珠宝公司在新疆库尔勒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辽宁沈阳市及福建厦门市都设有自己的分公司,连锁开发经营本公司的所有商品。 十几年来汇华珠宝公司一直以专业化、科学化、规模化为所服务地区的新老客户提供最优秀的服务,并为当地资源的开发和经济振兴孜孜不息的努力工作着。

乌鲁木齐鸿福旗舰店

库尔勒汇华玉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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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http://www.htyu.net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6号
邮编:830000
电话:13579955655
传真:0991-4843862
Email:xjxmm@126.com
联系人:田红艳 |
·网上购物付款方式
一、本地购买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红山新世纪购物广场一楼和田玉专柜 电话:0991-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路军区总医院南侧门和田玉专卖店 电话:0991-4854387
乌鲁木齐市长江路西部大酒店左侧 电话:0991-5836309
乌鲁木齐市鸿福大饭店右侧 电话:0991-5564028
库尔勒市人民东路汇华珠宝行 电话:0996-2026831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酒店 电话:0592-5959999 转 三号厅
二、网上购买
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您的订单号或所购买和田玉证书号及日期,款到后我们将立即发货。
收款地址:乌鲁木齐友好北路6号
收款人:刘树琴
邮政编码:830000
邮局电子汇款(到帐2-4天)
银行汇款
银行:中国商业银行
帐号:9400 0188 8001 2735 807
户名:刘树琴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号:4367 4245 4030 2670 700
户名:刘树琴
银行:中国招商银行
帐号:5124 2599 1058 8088
户名:刘树琴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号:6228 4508 9000 0586 610
户名:刘树琴 |
·网上购物配送方式
在收到商品货款后1日内会按您的要求为您配送商品。配送方式为EMS特快专递,2-3日即可到达。
如客户为乌鲁木齐市或库尔勒市地区所在地区,我们将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因我们在网上商店的商品均上货至我们的营业网点,所以当您在网上挑选到您所需要的商品时,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立即查询该商品是否以售出。 |
·网上购物售后保证
1、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保证出货时货物外包装的完好无缺。为了保证您的利益,请您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货,如果发现货物在运输途中破损,您有权让配送人员拿回货物重新配送或者要求邮局出示证明,向邮局索赔。
2、在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承诺的期限内(客户收到货7日内,以客户签收日为准),您必须电话通知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991-4843862),并在3天内将商品发出,由我们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991-4843862)为您办理退、换货事宜。
3、无条件退换货承诺:
(1)本商品为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网上商店所销售商品;
(2)本商品实物和和田玉商城中的商品图片不相符;
(3)本商品实物与和田玉商城中的商品描述不一致;
(4)本商品应未被损坏;
(5)本商品应保持全新,相关附属配件齐全(比如:商品的挂绳、包装盒,随商品的赠品等等)。
您都可以在收到商品7个工作日内(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向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开发公司提出无条件退货。我们在收到您的退货后会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办理退款或转存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账户手续。退货的邮费和退款的汇费由顾客承担。但如果该产品受有关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有关条款办理。
退换货方式
1、请您在退换货之前与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乌鲁木齐汇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有权拒绝没有任何原因说明的退换货要求。
2、退换货地址:乌鲁木齐友好北路6号 收货人: 田红艳 邮编:830000
3、如有赠品,退换货时应将赠品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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